伪造会计凭证是指编造虚假经济业务或资金往来,制作虚假的会计凭证行为。包括伪造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或夸大、缩小、隐匿真实情况制作假的原始凭证,如假发票、假收据等。情节轻者需承担行政责任,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审核不严或失职也会导致伪造凭证。
伪造会计凭证概述
伪造会计凭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基于虚假经济业务或资金往来,编制不真实的会计凭证。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制造虚构的经济事项原始凭证,或者对真实存在的会计事项使用夸大、缩小甚至隐瞒事实的手法,制作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例如,制作虚假的发货票、收据、工资表等。
伪造会计凭证的具体表现
1. 伪造不存在的经济事项原始凭证:凭空捏造从未发生过的经济交易,制作相应的会计凭证。
2. 篡改真实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对已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采用夸大、缩小或隐瞒事实的手法,使原始凭证失去真实性。
3. 会计人员的失职行为:由于审核不严或疏忽职守,会计人员可能会依据伪造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例如,仅凭虚假发票,无依据地编制记账凭证。
法律后果
对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若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财经秩序,也损害了公众对财务信息的信任。每一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坚守原则,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