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补交所得税及其滞纳金时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补交当年所得税及滞纳金时,需借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贷计“银行存款”。在结转补交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时,借计“本年利润”,贷计“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文章还简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的概念。
补交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处理
企业补交当年的所得税及相应滞纳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账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记录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同时,借方账户还有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表示因逾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支出。
2. 贷方账户:银行存款,表示企业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减少,用于支付所得税及滞纳金。
当企业结转补交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方账户:本年利润,表示企业本年度的盈利或亏损状况。
贷方账户: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表示因补缴所得税而产生的滞纳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针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征收的一种税,针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正确处理补交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对企业财务管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