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权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监督权是单位内部会计机构和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实施的监督权;外部监督权则是国家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对所管辖单位实施的监督权。两者相辅相成,外部监督支持内部监督,而内部监督是外部监督的前提与基础。
会计监督权的种类
会计监督权分为两大类别:内部会计监督权与外部会计监督权。
内部会计监督权
内部会计监督权存在于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合法性进行会计监督时,行使此职权。这是确保单位内部经济秩序与财务规范的关键环节。
外部会计监督权
外部会计监督权则是由国家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及税务机关等行使。这些机关对所管辖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合法性进行外部监督,同时还会监督会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这一监督权的存在,确保了外部力量对单位财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行审查,是对内部监督的有力补充。
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权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权相互辅助。外部监督权的完善与发展,为内部监督权提供了强大的后盾与支持;而内部监督权则是外部监督的基础与前提,二者的结合确保了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