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会计处理方式为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方或贷方),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或贷方);当企业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处理方式相反。此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还用于核算其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资产和业务的利得或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变动会引发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当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根据变动金额借方或贷方记录)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反映由此产生的损益情况,记录于借方或贷方。
2.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同样,当企业涉及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记录因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借方或贷方记录。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一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因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所产生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以上所述,为企业在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