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双功能”,即通过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分别核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与各项经济业务。其次是“双基础”,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最后是“双报告”,政府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分别基于不同的核算制度生成。这一模式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概述
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是对政府财政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记录与反映,其核心构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双功能”核算
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共同构成了“双功能”格局。预算会计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三大要素,详细核算政府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所有收入与支出。而财务会计则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及费用五大要素,全面核算政府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
二、“双基础”核算体系
在核算基础上,政府会计实行“双基础”制度。预算会计主要采取收付实现制,这一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而财务会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更加灵活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
三、“双报告”制度
政府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体现在“双报告”上。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数据来源于预算会计核算。而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则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数据来源于财务会计核算。两者共同构成了政府会计核算的全面报告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