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企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包括企业支付个人所得税时的分录处理和从工资中代扣员工应交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企业应交的各种税费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税费,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而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则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交个人所得税分录
企业在支付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企业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分录表示,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交个人所得税金额,通过银行存款进行支付。
2. 企业从工资中代扣员工应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
在此分录中,企业从应付给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并相应记入应交税费的贷方。
“应交税费”科目详解:
此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
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详解:
该科目用于核算应付给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
科目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包括已扣还的款项等。
以上分录及科目解释均基于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保持了原文的表述意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