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包括债务人死亡、破产且无法清偿,以及长时间未清偿且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账款。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应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核算,该科目用于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金额。
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详解
坏账损失是企业已确认应收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为了准确核算这类损失,企业制定了严格的确认标准。
一、债务人相关情况
1. 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清偿:当债务人去世,其财产或遗产经过清偿后仍有未收回的账款。
2. 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通过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二、长时间未清偿的账款
长时间未清偿的账款证据确凿:对于长时间未清偿的款项,当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时,这些账款也被认定为坏账损失。
当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应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坏账准备”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基于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损失准备金额,涉及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计量。
以上标准明确了坏账损失的确认依据,有助于企业准确进行财务记账和资产管理。遵循这些标准,企业可以更加精确地反映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