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购入、领用和出售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购入时,将低值易耗品记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并支付相应的税费和银行存款;领用时进行摊销,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出售时,记录应收账款和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材料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短、能多次使用并保持实物形态的材料。
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购入材料作为低值易耗品
企业购入材料,作为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领用材料的摊销处理
当企业领用这些材料时,进行摊销处理:
借:管理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三、出售低值易耗品
企业选择出售这些低值易耗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为了准确反映成本,需要进行以下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四、关于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的概述
企业通过“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这一科目,对购入、领用及出售的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那些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但能够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不变的劳动资料。会计分录中的借贷格式,清晰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流动与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