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可分为主体会计监督和种类会计监督。主体会计监督关注由谁来实施监督,会计人员是主要的监督者,既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也要维护单位经济利益。种类会计监督则可根据监督时间和要求分类,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以及政策性监督和技术性监督,分别对应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
会计监督的分类
会计监督可分为主体会计监督和种类会计监督两种。深入了解这两种监督方式对于我们理解会计工作的核心至关重要。
一、主体会计监督
主体会计监督主要探讨“由谁来实施会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实行严格的会计监督。他们不仅是国家财经法规的守护者,确保单位的经济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同时,他们还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
二、种类会计监督
种类会计监督则可以根据监督实施的时间和要求的不同进一步细分。
1. 按监督实施的时间分类:
事前监督:在单位经济活动发生前进行的监督,旨在预防潜在风险。
事中监督: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进行的监督,确保活动的合规性。
事后监督:在活动完成后进行的监督,对经济活动进行复审和评价。
2. 按监督的要求分类:
政策性监督:主要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维护国家财经政策的严肃性。
技术性监督:侧重于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满足财务会计的核算技术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会计监督在会计工作中占据核心地位,其主体与分类构成了会计监督的完整体系,确保了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单位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