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凭证、账簿和报告的真实性,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会计核算必须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账簿登记需依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遵循相关法律和制度。各单位必须在法定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规私设账簿。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根据《会计法》第二章的明确规定,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严格基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这一过程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都严禁使用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来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法》还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
一、记账本位币规定
会计核算必须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会计制度遵循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编制。
三、会计账簿登记要求
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四、统一核算原则
各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应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进行统一登记和核算。严禁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私自设立会计账簿进行登记和核算。这一流程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单位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