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保证金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是,收到保证金时记入银行存款,贷方记入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返回保证金时,借方从其他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记入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收到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收到保证金时,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收到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当企业收到来自其他单位的保证金时,表示企业的一项负债增加,因此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由于资金进入企业账户,所以借记“银行存款”。
2. 企业返回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返还保证金时,表示企业的负债减少,因此借记“其他应付款”,同时,由于资金从企业账户划出,所以贷记“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科目主要核算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的退休金等。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需依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