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课是从唐代至明代征收的一种海关税。唐朝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并征收关税,宋朝继承唐朝制度并设立市舶司。明朝实行贡舶制度,允许海外贸易但强调政治交往,不征市舶课。市舶制度的目的是与海外国家保持友好关系。
市舶课:古代海关税收的制度演变
市舶课,自唐朝至明朝期间,是我国针对海外贸易征收的一种关税。唐朝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蓬勃发展,政府为了管理与征税,在通商口岸设立了市舶使。这些机构不仅检查出入船只,还对外来的商品征收关税。在元和年间,针对外商,更是开始征收“舶脚”税。
宋朝继承唐朝的制度,设立市舶司,对市舶实行更为系统的统制政策。所有舶来商品首先经过市舶司的检查,随后进行征税,这一过程被称为“抽解”。此时的税率通常为实物形式的十分之一。
进入明朝时期,市舶制度有了新的形态——贡舶制度。此制度下,海外贸易商必须先向朝廷进贡,才能获得贸易的许可。明朝的市舶原则,既非单纯为了财政收入,也非仅仅为了货物交流,而是以通好、怀柔为原则。对于海外诸国的贸易货物,明朝并不征收市舶课。但官府有时会抽分其带来的货物,并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收买。
一、唐朝的市舶制度与“舶脚”税兴起
唐朝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繁荣,政府在通商口岸设立市舶使,主要负责检查船只与征收关税。其中,“舶脚”税是针对外商开征的一种税收。
二、宋朝的市舶司与“抽解”制度
宋朝继承并发展了唐朝的市舶制度,设立市舶司来管理海外贸易。对于舶来商品,先进行检查,然后进行征税,税率通常为十分之一,且以实物形式征收。
三、明朝的贡舶制度与特殊市舶原则
明朝时期,实行贡舶制度,要求海外贸易商先向朝廷进贡。对于市舶贸易的货物,明朝不征收市舶课。官府有时会抽分其带来的货物,并以较高价格进行收买。其市舶原则体现了通好与怀柔的外交理念。
这样的制度演变,反映了古代我国对于海外贸易的管理与税收政策,也展现了不同朝代对于海外关系的不同态度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