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活动具有违法主体多元化、侵害对象不特定性、专业性和迅捷性等特点。违法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侵害对象多为不特定的利益群体或个人,且涉及证券业的各个环节。犯罪分子利用现代技术迅速完成非法活动,难以察觉。
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复杂且多面的违法行为,具备以下显著特点:
一、违法主体的多元化
非法证券活动的参与者众多,涉及单位与自然人。其中,单位参与者包括证券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同时,参与非法证券活动的自然人涵盖了国内外人士。
二、侵害对象的广泛性与不特定性
此类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涉及一个或多个利益群体,或者是不特定的、单个的个人。受损的权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范围广泛。
三、专业性与技术性
证券业务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非法证券活动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其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和形式都非常专业化。
四、犯罪手段的迅捷性与隐蔽性
在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中,犯罪分子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非法活动的过程十分迅捷,不易被人察觉。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非法操作,且往往能够逃避监管和追踪。
1. 违法主体多元化:非法证券活动涉及多种类型的主体,包括机构和个体,国内外人士均可参与。
2. 侵害对象广泛:受损对象包括多个利益群体或不确定的个体,权益损害具有不确定性。
3. 活动专业性强:非法证券活动高度依赖专业知识和技术,每一环节都体现其专业化特点。
4. 犯罪手段迅捷隐蔽: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犯罪过程极为迅速,难以察觉和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