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代扣代缴的手续费收入时,应将其记入银行存款,并分别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同时可能需要交纳增值税。若该笔款项用于奖励职工,还需涉及应付职工薪酬和个人所得税等科目处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需遵循相关通知规定,企业应及时提交申请资料并遵守税务机关审核。2019年2月2日之后的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需执行新通知规定。
企业收到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收到返还手续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入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或 其他收益 或 营业外收入
同时,根据是否涉及增值税,进行如下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二、手续费用于奖励职工
若该笔款项用于奖励给本单位职工,则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如涉及个人所得税,还需进行如下处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手续费的管理规定
“三代”税款手续费实行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需在每年三月三十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手续费申请资料。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级税务机关需严格审核申请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自《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印发之日(即2019年2月2日)起,执行新的手续费管理规定。之前的税款手续费管理则按照之前的通知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可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