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了返利的账务处理,包括销售方给予销售返利和购货方收到返利的账务处理方式。销售方可以按照销售折让处理货币返利,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实物返利需视同销售处理。购货方收到货币返利时,若相关货物未售出可直接冲减库存,若已售出则需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企业收到实物返利,需按金额和数量入账,增加库存并确认进项税额,通过应付账款过渡,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摘要重点介绍了不同返利形式的账务处理方式。
返利的账务处理详解
销售方给予销售返利时,其账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销售方给予货币返利:
当销售方给予购货方货币返利时,可按照销售折让进行处理,并为货币返利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分录如下:应收账款借方红字,主营业务收入贷方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红字。
销售方给予实物返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物返利属于将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为销售处理。分录为:销售费用借,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
购货方企业收到返利时的账务处理方式:
1. 若收到货币返利时,相关货物尚未销售,则可直接冲减库存。分录为:库存商品借方红字,应付账款贷方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蓝字。
2. 若货物已经售出,则需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具体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方给予的货币返利理解为价税合计数。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企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企业收到实物返利时,应按照销售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和数量入账,增加库存并确认进项税额。通过“应付账款”过渡(实际无需支付),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并对确认的进项税额做转出。等到实际对应的实物返利对外销售时,再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结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