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核算详解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期,采用双倍折旧率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具体的折旧率计算方式为:年折旧率等于两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即2乘以1除以预计的折旧年限,然后乘以百分之百。
在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核算:
一、前期折旧计算
1. 确定固定资产的期初折余价值。
2. 根据公式计算年折旧率。
3. 使用年折旧率乘以固定资产的期初折余价值,得出年折旧额。
4. 在每年的折旧计提过程中,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已计提的折旧额,得到新的折余价值,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下一年的折旧计算。
二、最后两年的折旧计算
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二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这两年平均分摊。
三、月折旧率的计算
月折旧率则是年折旧率除以12,方便每月进行折旧计提。
四、会计分录
假设固定资产原值为初始价值,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
贷:固定资产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能够更快速地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特别是在资产使用的早期。但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