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的作用是证明书写人收到一定钱或物的凭证,包括内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部队监制的收据等。不同种类的收据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如内部收据用于单位内部业务,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用于单位间业务往来。除这些外,其他自制收据不能作为凭证入账。
收据的作用及种类详述
收据是证明书写人收到一定财物的重要凭证。其种类多样,作用各异。
一、内部收据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如材料内部调拨、员工押金收取及多余出差借款退还等内部业务。这种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二、单位间业务往来收据
对于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当收款方在收款后无需纳税时,可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此种收据作为财务交易的重要凭证,确保了业务的透明与合法。
三、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确保了政府收费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四、与部队间业务往来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发生业务往来,若不需要纳税,可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同样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五、其他自制收据与“白条”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和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即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这种收据并不具备前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收据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同类型的收据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场景和规定,确保了财务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