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充卡送的钱,会计分录处理为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及营业外收入。充卡导致预付账款增加,资产增加记入借方;货币资金减少,资产减少记入贷方。送的金额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企业充卡送的钱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充卡行为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进行充卡活动时,客户充值金额通常会导致企业的预付账款增加。这一增量的预付账款属于企业资产的增加,因此在会计分录中应记入借方。与此同时,由于客户通过银行卡或其他方式支付,会导致企业的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相应减少,这视为企业资产的减少,因此在会计分录中应记入贷方。
二、赠送金额的会计处理
对于充卡时企业赠送的金额,会计分录应如下处理:借方依旧记入预付账款,而贷方则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这意味着企业因赠送金额而产生的这部分营业外收入,应记入贷方。
具体会计分录格式为:
1. 借:预付账款(表示企业预付的款项增加)
2. 贷:银行存款(表示企业的银行存款减少)及营业外收入(表示企业因赠送金额而产生的收入)
企业在处理充卡送的钱的会计分录时,应遵循上述规则,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