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凭证账簿的保管年限规定不同,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保管期限为30年,固定资产卡片在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永久保存。其他会计资料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也要进行归档保存。会计资料的归档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保管年限详细规定
一、会计资料的保管年限
1.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保管年限为30年。
2.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继续保管5年。
3. 其他辅助性账簿:保管年限为30年。
4.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管年限为10年。
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管期限为永久,因其重要性及长期参考价值。
6.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年限为10年,以确保长期内的资金对账与核查。
二、应归档的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
包括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基础资料,需妥善保管。
(二)会计账簿
涵盖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必须长期保存。
(三)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的财务报告,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需按规定时间进行保存。
(四)其他会计资料
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也是企业重要的财务资料,需一同归档并妥善保管。
为了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与完整,企业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会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