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税的计提依据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分析师 2024-12-13 04:40 浏览次数:874

教育附加税的计提依据是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的总和,按照一定的征收比率(3%或2%)计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进口环节不征收,出口环节不退还。对于因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可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对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一定金额(如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的减免规定还包括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教育附加税的计提依据详解

教育附加税是对特定税种的一种附加税,其计提依据与实际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密切相关。具体计提时,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 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 × 征收比率(3%或2%)

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进口不征税,出口不退税。这意味着在进口过程中不征收教育附加税,而对于出口商品,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不予退还。

二、因增值税、消费税减免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步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这表明,对于此类基金,不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四、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特定金额的缴纳义务人可免征税。自2016年2月1日起,若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则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了解以上内容后,企业在计算及缴纳教育附加税时,应确保遵循相关法规,确保正确计提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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