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收入的但有成本的业务,会计上一般采取存留在费用的方式进行处理。若业务处于筹备阶段,相关费用可归为开办费,并可选择计入管理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待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转入。正常经营阶段的费用则按性质归入相应科目。需遵循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式。
面对没有收入的但有成本的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在会计实务中,通常将此类费用暂时存留在相关科目中。因为一般而言,只有收入产生时才会有相应的成本,收入和成本是相互匹配的。这种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原则,是会计的基本原则之一,也称为配比原则。
在业务的筹备阶段,会产生的费用如工资、水电、房租、物料等,通常被视为开办费。这些费用的处理方式是: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这些费用也可以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再进行一次性转入,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根据新税法规定,开(筹)办费并未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这种选择的稳定性非常重要,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于新税法实施前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按照此规定处理。这一规定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在正常的经营阶段,产生的费用需要根据其性质归入相应的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对于没有收入但有成本的情况,会计需要暂时将这些成本记入相关科目,待收入确认后再进行匹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