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当月若没有其他业务发生,仅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部分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但不包括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因此,在没有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依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无其他业务,仅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
当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某一特定月份并无其他经济业务发生时,仅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此有明确条款。
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描述:除了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其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这些资产在本月若无使用,不应计算折旧。
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说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其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企业,因此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说明: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由于租赁期间的风险和收益主要由出租方承担,因此也不应计算折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使用的固定资产
这些资产已经完成了其折旧过程,即使继续使用也不应再次计算折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这些资产与企业当前的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因此其折旧不应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这类资产有其特殊的估价和折旧方式,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若无特殊规定,是可以进行折旧计算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当月若无其他经济业务,仅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是合规的。在处理时,企业需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尤其是要确保“借贷”分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