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的收入不可以不申报。应作为未开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并收款,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有纳税义务。日后如开具发票,需从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因此,纳税人需正确申报所有收入,包括未开票收入。
不开发票的收入也必须申报纳税
经营中有时会出现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申报。这些未开票收入同样需要纳入纳税申报,与开票收入一样进行入账处理。
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原理,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纳税人已经收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即应履行纳税义务。会产生所谓的未开票收入。为了准确申报,应将这部分收入纳入申报范围。
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处理
一、初始记录
当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应将其记入会计账簿,明确标识为“未开票收入”。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增设一栏“未开票收入”栏目,以便跟踪和申报。
二、后续开票处理
若日后针对此未开票收入开具发票,由于同一交易不应二次纳税,因此在增值税申报时,需要从本期全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确保在开具发票后及时更新申报表,避免重复申报。
三、注意事项
无论是开票还是未开票的收入,都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必须依法申报。
避免存在侥幸心理,所有收入都应纳入申报,确保合规经营。
对于不开发票的收入,纳税人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确保合规经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