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或收款人个人姓名。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可直接到银行提取现金。现金支票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从签发支票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现金支票收款人的正确填写方式及支票有效期说明
一、现金支票收款人为单位名称时的填写
当现金支票的收款人为单位时,支票正面收款人栏内应填写本单位名称。在支票的背面“被背书人”栏内,需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完成这些手续后,收款人可凭借此现金支票直接前往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二、现金支票收款人为个人时的填写
若现金支票的收款人为个人,那么支票正面的收款人栏内应直接填写该个人的姓名。在支票的背面,不需要盖任何章。此时,收款人需在支票背面填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发证机关的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后即可领款。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限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限是10个自然日。这一期限从签发支票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现金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正面印有“现金”字样,表明其用途仅限于支取现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在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对于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有权不予付款。不过,即使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仍须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