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收入的确认应在广告或商业行为向公众展示时完成。对于广告制作费,需根据制作进度确认收入。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需满足四个条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已放弃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管理权和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收入才能被确认。
广告收入的确认原则与规范
广告收入的确认应当紧密关联广告或商业行为在公众面前的展示。当相关的广告完成并公之于众时,广告收入应予以确认。关于广告的制作费,其收入的确认应基于广告的完工进度。
对于销售商品的收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确认:
1. 风险与报酬的转移
企业必须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购货方,这是确认销售收入的先决条件。其中,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况需明确判断。
2. 所有权管理权的放弃
企业既不可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不能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以确保购货方拥有商品的完全所有权。
3. 经济利益的流入预测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当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并已交付发票账单给买方,且买方承诺付款时,即可判断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若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需提供可靠证据。
4. 收入和成本的可靠计量
确认收入的前提是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若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满足,相关收入也不能确认。
针对上述条件,具体确认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在会计处理上,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借贷分录的记录,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
广告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明确的规范和原则,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