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申报流程:一般纳税人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并保留相关证据。日后如开具发票,需填列负数冲减。如遇到系统异常,需提交证明并接受审核。小规模纳税人则与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一同填写申报表,后期开具发票后从正数发票中冲减销售额。如遇系统比对不通过,需前往税务大厅解决。
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在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未开票收入”栏中,正数填列销售额及销项税额。在此过程中,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验。
若日后对此未开票收入进行开票,则在申报增值税时,需在“未开票收入”栏以负数形式冲减。此时,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纳税人需前往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的未开票收入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若证据充分,但审核无法当场完成,申报异常处理岗将转交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岗进行核实。一旦核实无误,纳税人可正常申报并解锁税控设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可与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一同填写在对应的申报表栏次。当后期开具发票后,需从当期正数发票中冲减销售额,再进行申报。若申报系统比对不通过,需前往税务大厅进行规模申报清卡。
在进行申报时,请务必遵循相关规定,正确填写申报表,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完整。正确申报未开票收入对于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合规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