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短款时,应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现金进行账务处理。待查明原因并得到批准后,如应由责任方赔偿,则借其他应收款;如无法查明原因,则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于核算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等。
现金短款账务处理方式
当发生现金短款时,首先需要进行的是账务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现金短款初步处理
当发现现金短款,即实际库存现金少于账目记录时,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库存现金
此步骤表示待处理的财产损益及库存现金的减少。
得到批准后的处理
经过审查与批准后,对于应由责任方赔偿的部分,做如下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方赔偿的部分)
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进行补缺处理,并做以下分录:
借: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补缺时)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说明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一个特定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价值以及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这一科目确保了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以上步骤详细描述了现金短款的账务处理方式,遵循了会计原则,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