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涉及工资计提、发放、社保计提和缴纳等环节。具体分录包括计提工资至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时扣除个税和社保等。政策允许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婴幼儿照护支出等七项。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专项扣除内容
个人所得税在工资核算中占据重要地位,属于企业代扣代缴的支出。关于其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工资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社保的计提与缴纳,分录如下:
社保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关于个税的专项扣除,目前政策允许的主要包括以下七项:
1. 子女教育: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
2.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定额400元;职业资格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3. 大病医疗:与基本医疗相关的费用,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累计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
5.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不同,每月可扣除一定金额,具体金额视城市而定。
6.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定额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额度有限。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每个婴幼儿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要求润色,保持了原文的每句话意思不变,同时注意了文章格式和表述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