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入后未卖出的货物,仍在库存中,无需单独做分录。若货物用于生产或企业经营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则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等,同时贷记库存商品和原材料,若用于不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如集体福利,除了上述记账外,还需转出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购入后无卖出的货物记账处理
对于未卖出仍存在于库存的货物,记账时不需要额外做单独的分录。对于此类货物,需要根据其用途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一、用于生产或企业经营的货物
若购入的货物被领用于生产或企业经营中,且属于进项税可以抵扣的项目,则处理如下:
借: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
库存商品
原材料等
二、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
若购入的货物被领用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进项税不可抵扣的项目,则处理如下:
借: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
库存商品
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针对这些处理,企业需确保准确记录每一笔交易,及时更新库存数量与金额,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对于每一笔购入与领用的货物,都需要详细记录,并根据其用途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