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家居销售能否开具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4 00:00 浏览次数:634

销售二手家居可以开发票。根据相关税务规定,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并在2014年7月1日后享受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

销售二手家居可以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的规定,对于销售二手家居这类旧货,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这项规定明确了不得自行开具或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也对此进行了补充说明。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若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7月1日起,这类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至2%。

关于相关法规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明确指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财政部的通知与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税〔2009〕9号文件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若符合特定条件,可以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并在2014年7月1日后,征收率有所调整。

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并避免了推测性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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