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或利息,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并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核算。出售时,将价款与手续费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
购买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当企业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扣除相关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的利息)
贷: 银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收益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借:
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乘以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 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 公允价值上升: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润表上单独列示的项目)
2. 公允价值下降:
处理方向与上升时相反,即: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 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同时,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结转: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贷: 投资收益
以上分录处理,清晰展现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购买、持有、估值及出售环节。保持了原文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同时优化了语言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