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编写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其会计分录编写应遵循一定规则。当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时,具体的分录编写为:借方记录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记录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这一分录反映了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情况。
相反,当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时,会计分录则呈现相反的方向。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分录的借方将记录相应的减少金额,贷方则记录对应的科目。这样的分录编写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时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时的会计分录
与上述情况相反,会计分录表现为:
借:对应的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上分录的编写遵循了会计原则,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反映了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