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8%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扣除。这项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高新企业职教育经费扣除标准详解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存在特定的扣除标准。以下是详细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扣除比例及额度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果其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那么这部分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若支出金额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部分允许企业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本政策中所指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并且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8%的税前扣除优惠,若某年度的支出超过此比例,超出部分可以在后续的纳税年度继续累计并享受扣除。这样的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