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方在应税合并中接受被合并方的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成本。初始确认时,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在后续计量中,会计上可能计提减值导致差异,此时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过程
在合并过程中,合并方接纳被合并方的相关资产,并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即公允价值,来确定计税成本。在应税合并的情况下,税法的商誉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吻合,初始确认时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然而,在后续的计量过程中,由于会计上可能会计提减值,这就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此时,为了准确反映这种差异所产生的税务影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具体过程如下:
一、初始确认
在合并初期,商誉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一致,不产生暂时性差异。此时无需特别处理所得税问题。
二、后续计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上可能会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这种减值可能导致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异。此时,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三、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当会计计提减值产生暂时性差异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这种差异所带来的应税金额变化。如果差异导致未来应纳税额增加,则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如果导致未来应纳税额减少,则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会计处理上,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需要按照具体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