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的票据和不带追索权的票据在会计分录处理上存在明显区别。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企业会将票据质押给银行并获得贷款,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票据到期承兑后,再用钱归还贷款。而不带追索权的票据则是持票人将收款的权利转让给银行,与票据的后期收款情况无关。此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表示债权转让。
带追索权的票据与不带追索权的票据的会计分录差异
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当票据持有人选择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其实质是将票据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的贷款。此时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贴现时的财务处理:
1.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相关费用支出)
贷:短期借款(表示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当票据到期承兑无误后,企业的分录为:
票据到期承兑无误后的财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表示使用资金归还了贷款)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中,持票人选择直接将收款的权利转让给银行。这意味着无论银行是否能按期收回款项,原票据持有人不再承担相关责任。此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贴现时的财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涉及的相关费用)
贷:应收票据(表示将债权转让给了银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带追索权与不带追索权的票据在会计分录上的主要差异在于风险和责任的承担方不同,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处理方式及对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