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工资应在当月计提,不应提前计提下月工资。计提当月工资时,应借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次月发放工资时,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并处理个人社保费、税费等。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计提下月工资如何做账务处理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工资的计提与发放,需遵循特定流程。针对下月工资的计提,其实质操作与当月工资处理类似,但需特别注意时间节点。
工资计提阶段:
1. 当月工资计提:
借记各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下的工资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具体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研发支出-工资
在建工程-人工费
工程施工-人工费
劳务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次月发放工资阶段:
2. 当到了次月发放工资时,操作如下: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记相关科目,包括“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以及“银行存款”。
具体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多笔)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发放工资的银行账户)
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工资费用的发生与支付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