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利得分为两类。一类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另一类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这两类利得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
会计准则下的利得入账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利得在会计上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并分别进行入账处理。
一、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此类利得是指那些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利得,并且这些利得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具体的利得形式包括:
1. 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利得,如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的出售盈利。
2. 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利得,如以实物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产生的盈利。
3. 债务重组利得,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收益。
4. 政府补助,获得的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等。
5. 盘盈利得,如资产盘点时的多余资产。
6. 捐赠利得,从外部获得的捐赠资产的价值。
这些利得都应当被记录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此类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并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这类利得的会计处理通常是直接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反映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入账处理
对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会计分录通常为:
借:相关资产账户/现金账户
贷:营业外收入账户
对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会计分录为:
借:相关资产账户/现金账户
贷:资本公积账户
以上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