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一年所得税分录的编写根据是否已经计提分为两种情况。若已计提,直接补充扣缴,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若未计提,需先补充计提,再缴纳,分录包括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缴纳上一年所得税分录的编写如下:
补缴所得税主要分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对于已经计提但尚未扣缴的所得税,可直接进行补充扣缴。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记录银行存款。
另一种情况是没有预先计提的所得税。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先进行补提,然后再进行缴纳。具体的分录编写如下:
补提所得税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的编写遵循了会计原则,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