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做法包括购买和领用两个阶段。购买时,会计分录为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时,会计分录为借: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其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易损坏。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购买低值易耗品
当购买低值易耗品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低值易耗品是指那些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用具物品,例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经营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虽然它们与固定资产都属于劳动资料,但因其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通常在管理与核算上被视为存货。
二、领用低值易耗品
当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会计分录为:
借: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处理)
通过以上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能够准确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摊销情况,从而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可能会因企业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在处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时,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