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置房屋时,需按照会计分录进行记录。一般将房屋视为固定资产,处置时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涉及非正常损失还需转出增值税进项税。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处置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贷固定资产清理和应交税费。最后根据净损益情况,分别借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资产处置净损益是核算固定资产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的科目,影响营业利润。
处置房屋会计分录流程
企业的房屋作为固定资产,在处置时需遵循一定的会计分录流程。
一、房屋处置初始记录
1. 当决定处置房屋时,首先需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折旧;贷方记录固定资产。
2. 若房屋处置是由于非正常损失,还需涉及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二、房屋处置过程中的费用记录
在房屋处置过程中,若发生清理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等,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贷方记录银行存款。
三、房屋处置收入记录
当房屋成功处置后,会有相应的收入。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贷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房屋处置净损益核算
1. 若处置后产生净收益,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贷方记录营业外收入。
2. 若产生净损失,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营业外支出;贷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处置净损益这一新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因出售、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资产处置损益直接影响营业利润,是损益类科目。若为净损失,借方记录“资产处置损益”;若为净收益,则贷方记录“资产处置损益”。以上流程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确保了房屋处置的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