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放于单位的款项,如委托办事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职工福利费以及特需活动费等。这些款项是临时性的,需要单位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结算支付。
暂存款的涵义
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待结算债务。具体来说,它涵盖了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
临时性暂存的概念
临时性暂存指的是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放于单位的款项。这类款项包括多种类型:
1. 存入的委托办事款项: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某些事务时所收到的款项。
2. 不明性质的资金:单位收到的来源不明确或性质不明确的资金。
3.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比例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款项。
4. 特需活动费:按有关规定,为离退休人员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特定活动费用。
应付未付款项
暂存款还包括应付未付款项,即行政单位因业务需要应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但尚未结算。
在财务处理上,暂存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记录和管理,确保资金的透明、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