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科学技术部的相关规定,判定某固定资产是否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需依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执行。这些规定明确了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范围口径,以此作为判定标准。
如何判定某固定资产是否为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固定资产中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的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规定,判定某固定资产是否为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需参照以下文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该通知中详细列出了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范围和标准。这是判定固定资产是否专门用于研发的重要依据。
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此通知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引,其中也涉及到了研发仪器的相关标准和范围。
具体要求如下:
1. 固定资产必须符合上述两个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和范围,方可被认定为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
2. 固定资产的“借贷”分录需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处理。
3. 固定资产的使用目的和实际情况需与文件规定相符,确保其确实用于研发活动。
了解并遵循以上规定,有助于企业正确判定某固定资产是否为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