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损益是合营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因财产变现等原因产生的损失或收益。清算时,需设置“清算损益”账户进行核算,借方登记损失和费用,贷方登记收益。如出现盈余,需视同企业利润,缴纳所得税。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需终止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处置资产所得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清算损益。
清算损益
清算损益是合营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因财产变现等原因所产生的损失或收益。为了清晰地反映和记载这些损益,以便进行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的分配,合营企业在清算时应设置专门的“清算损益”账户来进行核算。
清算损益账户的具体操作
在清算过程中,合营企业的借方账户将登记财产变现的损失以及清算所产生的费用。相对的,贷方账户将登记财产变现的收益。通过这些借贷记录,可以明确体现出清算过程中的具体损益情况。
清算损益的税务处理
如果“清算损益”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即表示企业有盈余,这部分盈余应被视为企业的利润,并按照规定计缴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资产处置,破产企业需终止对被处置资产的确认,并将处置所得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
债务清偿的处理方式
在破产清算期间,对于债务清偿,破产企业需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当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企业应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并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通过上述的核算与处理方式,合营企业或破产企业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清算过程中的损益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更为精准的财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