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年报补交所得税的分录处理方式,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于影响重大的税款补缴,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并涉及盈余公积等科目的调整;对于影响不重大的税款补缴,可以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分录包括确认补缴所得税、实际缴税等步骤。
年报补交所得税分录的处理方式
针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于补缴所得税的处理,存在两种常见做法。
方案一:当补缴的税款金额较大,对会计报表影响显著时,需要进行以下分录调整: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数额(若未计提盈余公积金则无需此步骤):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方案二:若补缴的税款对会计报表影响较小,可进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账务处理可参照以下步骤:
1. 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补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2. 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补税金额)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税法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