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项没有票据的情况,企业可以进行暂估处理。未取得发票时,将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部分暂估入应付账款;后期收到发票后,再对应付账款进行冲减,并确认进项税额。支付款项时,直接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应付账款。
进项无票据的账务处理
在业务发生时,若未能取得发票,则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一、记录暂估入库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不包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账款。
二、后期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待收到发票后,进行以下分录:
借: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账款。
借: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三、支付款项时的处理
当进行款项支付时,分录如下: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确保了在进货时即使无票据,也能通过暂估方式准确记录资产和负债,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税额的确认和款项的支付。此过程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财务流程的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