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特定应收款项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等。例如,单位对外支付的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账务处理。总体而言,其他应收款涵盖了企业除主要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各类暂收、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概念及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特定列示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外,形成的各种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些特定的资产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以及长期应收款等。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广泛,具体包括:
一、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
二、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
三、应向特定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存出的保证金。
五、其他各种临时或长期的应收、暂付款项。
账务处理方式:
对于单位对外支付的押金或其他相关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例如,当企业对外支付押金时,该笔资金暂时离开企业,但预期未来会收回,因此被记录为其他应收款。上述分录表示,企业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支付了一笔款项,而该笔款项的性质为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