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3 02:37 浏览次数:548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特定应收款项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等。例如,单位对外支付的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账务处理。总体而言,其他应收款涵盖了企业除主要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各类暂收、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概念及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特定列示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外,形成的各种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些特定的资产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以及长期应收款等。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广泛,具体包括:

一、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

二、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

三、应向特定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存出的保证金。

五、其他各种临时或长期的应收、暂付款项。

账务处理方式

对于单位对外支付的押金或其他相关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例如,当企业对外支付押金时,该笔资金暂时离开企业,但预期未来会收回,因此被记录为其他应收款。上述分录表示,企业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支付了一笔款项,而该笔款项的性质为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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