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结合法下的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按权益结合法处理的企业合并业务,包括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信息、会计方法、股份发行情况等。同时,还需在财务报表注释中披露未完成或开始实施的企业合并的影响。此方法是基于股权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联合,合并后股东股权相对不变。
权益结合法下的信息披露实践
一、核心信息披露要求
在权益结合法下,企业合并业务需得到充分披露。合并后的企业,首先在财务报表中需明确展示当期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的企业合并事务。应在报表或其注释中详细披露本期信息,并展示前期重编报表的基础。
二、具体披露内容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在当期的财务报表注释中详细揭示以下内容:
1. 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的名称、简介及其主要业务。
2. 处理合并业务的会计方法,特别是权益结合法的具体应用。
3. 企业合并时发行股份的数量、价格及简况。
4. 合并前独立企业在合并完成前的经营成果,包括被并入当年合并净收益的细节。
三、额外披露事项
在财务报表注释中,还应包括那些在财务报表公开日之前已完成但尚未结算,或在之后开始实施的企业合并的影响。这部分内容对于全面理解企业经济状况至关重要。
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业务中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它基于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交换形成所有者权益的联合。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保持不变。通过详尽的信息披露,外部投资者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从而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