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发票未到账时,会计应暂估费用,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暂估其他应付款。收到发票后,用红字冲回暂估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需计提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普通发票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专、普票,直接记入相关费用和其他应付款。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账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费用发票未到如何做账
当费用发票未到账时,账务应作如下处理:
一、初步处理
对于未到的费用发票,暂估费用部分进行记账。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暂估其他应付款。
二、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收到发票后,以红字冲销之前的暂估记录。具体为: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借方红字);贷,其他应付款-暂估其他应付款(贷方红字)。
三、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的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票,账务应如此处理: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
四、关于普通发票的处理
1. 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专票还是普票,记账方式为: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以上处理遵循会计原则,严格按照借贷分录格式,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在处理过程中,不添加推测性的语句,确保每句话都准确反映了账务处理的真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