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扣餐费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是,支付餐费时记入其他应收款-代垫餐费,使用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进行支付。在发放工资时,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代垫餐费,并同时记入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为职工垫付的款项以及存出保证金等。
工资中扣餐费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支付餐费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为员工支付餐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餐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这意味着企业为员工先行支付餐费,形成对其他应收的债权。
发放工资时扣除餐费的会计分录:
在发放工资时,扣除已支付的餐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餐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这里,从应付给员工的薪酬中扣除代垫的餐费,减少了企业的负债。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
1.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例如,因企业财产意外损失向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
2.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企业出租包装物所应收的租金。
3.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医药费、房租费等。
4.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含各种暂收款项和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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