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收到财产保险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保费。企业支付保险费,先计提再支付,计提时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支付时,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此外,承保时还需做相关会计分录。
保险公司收到财产保险费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保险公司成功收取财产保险费时,首先会在会计账目上做出如下记录:
一、保险公司收入保费分录
1. 银行存款增加:借方记录银行存款的相应金额,表明已收取的保费资金。
2. 预收保费暂收记录:贷方记录预收保费科目下的暂收保费,表示该笔收入是预收的保险费用。
随后,在承保环节进行如下分录处理:
二、承保时分录处理
1. 确认新单收入:借方便用预收保费科目下的暂收保费,表示该笔费用是用于确认新保单的费用。
2. 确认收入与税费:贷方记录保费收入下的新单部分,同时记录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支付财产保险费的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三、企业支付财产保险费分录
1. 计提阶段分录:在费用尚未支付前,借方记录管理费用下的保险费,表示该笔费用是预计支付的保险费用;贷方记录其他应付款下的保险费,表示该笔费用为应付款项。
2. 支付阶段分录:当费用实际支付时,借方记录其他应付款下的保险费,表示该笔应付款项已经支付;贷方记录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表示使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完成了支付。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录,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